通过分析案件过程,展现律师在维护委托人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为遇到类似情况的人提供参考。通信维修工人意外受伤,保险赔付却留差额?2020 年 5 月 17 日,李某在抢修通信故障时不幸从木杆上掉下摔伤。在张家口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后,被诊断为腰 2、3 椎体压缩性骨折伴脊髓损伤、胸 11 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李某为八级伤残,护理期 90 日,后续还需二次手术取内固定钉棒系统,费用约 15000 元。李某作为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赔付了意外医疗保险金 50000 元、住院补贴 5100 元以及意外伤残保险金 60000 元,但拒绝按 30%给付比例支付伤残保险金差额 240000 元。李某前往河北海龙(张家口)律师事务所咨询,朱建华律师了解并分析案情后,认为可诉。在告知相关风险后,李某选择由该所代理。随后起诉至法院,请求保险公司按照意外伤残保额的 30%赔付保险金 240000 元。诉讼中,保险公司答辩称李某所在单位在其公司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险种及保额有明确约定,且对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也作了规定,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朱建华律师庭前查阅众多案例,搜集监管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开庭时发表代理意见,并征得法官同意庭后提交 10 页书面代理词充分阐述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李某伤残保险金 24 万元。判决后,保险公司未上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案件启示:保险公司未足额支付保险金时,被保险人不应轻易放弃索赔,应分析保险公司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后再做决定。朱建华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认真态度,成功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力参考。在面对保险纠纷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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