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美律师,执业于黑龙江北盛律师事务所,拥有30年执业经验。她毕业于北京大学,服务于齐齐哈尔地区。本文通过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展现了她在法律事务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资深律师简介张晓美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拥有本科学历。她在法律领域深耕30年,执业证号为12302199611565518,现执业于黑龙江北盛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齐齐哈尔,联系地址位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三马路产权处对面。多年来,张晓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处理了众多复杂的法律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详情原告北京凯某某世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肖某某(化名)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1月9日立案。原告委托张晓美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肖某某辩称,与原告签订葡萄酒购销合同的是齐齐哈尔市百事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自己作为股东之一,不应以自然人身份承担公司债务。同时,他认为原告所称的欠款金额与事实不符,2013-2016年的货款已还清,2017年的交易也不存在。证据交锋与事实认定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证据展开了激烈交锋。原告提供了对账单、托运单、出货签收单等证据,试图证明被告欠款的事实。被告则提供了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表、《产品购销合同》、百事利公司企业信息公示报告、转款凭证及机打流水等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自2013年开始有业务往来,2013-2016年被告购买葡萄酒总金额为111,104.80元,被告已支付112,883.40元,多支付1,778.60元。2017年3月25日被告购买总额为79,975.20元的葡萄酒,被告支付25,000.00元并退回价值29,729.96元的葡萄酒。法院判决与律师作用法院认为,原被告虽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认可李坤炎的收款代表公司行为,因此2016年被告支付的款项为葡萄酒款。被告称未收到2017年的葡萄酒,但结合出货签收单及相关事实,法院认定被告已收到货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肖某某于判决生效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葡萄酒货款23,466.64元。在这起案件中,张晓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为原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她在证据收集、质证和辩论等环节,充分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资深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张晓美律师在齐齐哈尔地区的法律服务中,以其专业能力和敬业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为当地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她将继续秉持法律公正的原则,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