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河南安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权。他拥有9年执业经验,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文中重点讲述了他代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例,未成年人丁某某(化名)患白血病产生巨额医疗费,张权律师助力其向父亲成功索赔12万余元,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业律师张权简介张权律师毕业于许昌学院法学专业,还拥有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新闻学专业学士学位。他是河南安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年限达9年,执业证号为14114201710578688,服务地区为永城市,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永城市欧亚路中原路交叉口安靖律师楼。张权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抚养费纠纷案例详情在丁某某(未成年人,化名)抚养费纠纷一案中,丁某某之母王某(化名)与父亲丁某(化名)于2017年经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决丁某某的监护权归母亲王某所有,父亲丁某每年向丁某某支付抚养费3000元。2021年,丁某某突发疾病,后被确诊为“白血病”。为全力救治丁某某,监护人王某累计支出医疗费25万余元,由此背负了巨额债务。期间,王某多次与丁某沟通协商,恳请其分担丁某某的部分医疗费用,但丁某以已按判决支付抚养费为由,明确拒绝承担任何医疗相关费用。律师代理与案件分析王某作为丁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正式委托张权律师代理本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某分担丁某某的医疗费用。张权律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深入分析,重点核查了丁某某的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证据。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及父母法定义务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丁某支付的常规抚养费无法涵盖丁某某因重大疾病产生的巨额医疗支出,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分担责任。案件胜诉与意义最终,法院采纳了张权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支持了丁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丁某向王某支付丁某某的医疗费12万余元。本案的胜诉,切实维护了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也明确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仅包括常规抚养费的支付,还应涵盖子女因重大疾病产生的合理必要开支,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张权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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