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珂律师是山东世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建设工程等领域。近期他代理的某木结构公司与中建某建设公司工程款纠纷案胜诉。此案例明确了违法再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应折价补偿的裁判规则,为施工企业维护权益提供了司法指引,意义重大。专业律师的多领域深耕张珂律师,是山东世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他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3702202011268006,服务地区为青岛。自2020年专职执业以来,他始终深耕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及破产法律服务领域,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的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他聚焦复杂的民商事争议,承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各类案件;在非诉服务方面,主导法律尽职调查,参与企业制度完善等工作,还办理多起企业破产案件。他秉持“专业、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建工案件的恶意拒付困境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企业常面临发包方以“工程未竣工验收、未完成结算”为由恶意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近期,某木结构公司(化名)与中建某建设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就是典型。某木结构公司与中建某建设公司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承建张玄木结构屋面工程。该公司严格按合同完成施工并移交工程,建设公司接收后开展下一道工序,这表明其认可工程质量。然而,工程整体结束后,建设公司却以未竣工验收、未结算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损害了木结构公司的合法权益,木结构公司无奈诉至法院。庭审中的激烈交锋庭审中,建设公司坚持以工程未竣工验收、未办理最终结算为由,主张付款条件未成就。张珂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建工领域办案经验据理力争。他指出,木结构公司已完成施工且工程已移交,建设公司接收后开展下一道工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视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付款条件已成就。同时,为明确工程总造价,一审中依法申请司法鉴定,专业鉴定机构精准核算出工程总价款。一审法院结合辩论意见和鉴定结论,判令建设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返还安全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费用。建设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判规则的深远意义此案件的胜诉具有重要的行业和法律意义。一方面,明确了违法再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应折价补偿的裁判规则,维护了法律严肃性,保障了施工企业的劳动成果,避免发包方恶意逃避付款责任。另一方面,有效破解了施工企业以未验收、未结算恶意阻却付款条件成就的行业痛点,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警示发包方不得恶意拖欠工程款,也为施工企业维护权益提供了法律路径。为施工企业维权树立标杆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下,施工企业面临诸多经营风险,工程款拖欠问题突出。此案例的胜诉,不仅为某木结构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更为广大施工企业提供了维权经验。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重条款严谨性,施工中留存相关证据,遇到发包方恶意拖欠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同时,该裁判结果对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有助于规范发包方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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