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孙体红律师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张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死亡,一审按损伤参与度判决赔偿,孙体红律师代理家属二审提出观点,最终法院改判不考虑损伤参与度,赔偿额大幅增加。孙体红律师专注人身损害领域,执业经验丰富。专业律师,丰富履历孙体红律师毕业于皖南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医学学士学位。他曾就职于法医司法鉴定机构从事伤残等鉴定工作,还担任过保险公司医疗损害理赔岗负责人。目前,他是金亚太医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执业于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达7年。其业务领域主要为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尤其专注于人身损害领域(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工伤等)纠纷处理,自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办理案件专业、敬业、勤奋、负责,还担任着湾沚区总医院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交通事故死亡案一审判决2022年某月,张某某(化名)与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后不幸死亡。交管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交警部门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张某某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车祸外伤与其死亡后果只存在轻微原因力。一审法院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交通事故对死亡后果参与度为10%-15%),酌情认定参与度25%,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85663.38元。二审改判,争取合理赔偿孙体红律师接受张某某家属委托,代理此案二审。孙律师提出,张某某自身疾病并非过错,与损害无法律上因果关系,应参照最高院24号指导案例,不得因受害人特殊体质减轻侵权人责任。其观点最终被二审法院采纳,二审改判不考虑损伤参与度,赔偿额增加至707396.7元。这一结果为张某某家属争取到了更加合理的赔偿,也体现了孙体红律师在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和精准判断。在众多复杂的法律案件中,孙体红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精神和负责态度值得肯定,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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