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天行(公主岭)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10月16日,其主管机关是长春市公主岭市司法局,联系地址为公主岭市国文大街与规划三路交汇褐石首府小区A2-108室(公主岭市公安局对面)。这是一支专业能力过硬、实战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所内多名律师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业务广泛涵盖民商事、行政、刑事等多领域。该律所负责人是张枫,张国森律师并非该律所负责人。张国森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超过40年的法律事务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马国佳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及英文专业,还是“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会员等;张铮律师拥有十余年执业经验,深耕民事及公司商事领域。这样优秀的团队在众多案件处理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水准,下面要介绍的案例7就充分体现了他们的实力。案件背景在这个行政诉讼案件中,某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律所代理的当事人某公司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当事人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处以罚款。某公司认为该处罚存在不合理之处,于是委托吉林吉天行(公主岭)律师事务所代理其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深入剖析,多维度研究案情律所接受委托后,迅速组织专业律师组成案件处理小组。律师们从事实层面和程序合法性等多个关键方面展开了全面细致的分析研究。在事实层面,他们对当事人公司的业务往来、发票开具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了逐一审查,力求找出案件的真实情况。同时,对于税务机关认定虚开发票的依据,如发票的流向、交易的真实性等信息,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在程序合法性方面,律师们严格审查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作出决定等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庭辩论,据理力争维护权益在法庭上,律师们凭借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开始为当事人据理力争。他们首先从事实证据角度入手,向法庭详细阐述当事人公司发票开具的实际情况,指出税务机关认定虚开发票的证据存在不足。通过对相关交易合同、资金往来记录等证据的展示和分析,证明公司的发票开具是基于真实的业务往来,并非虚开。此外,律师们还运用类案分析的方法,向法庭提供了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和相关法律依据。通过对比分析,说明在本案中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他们强调,在认定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时,应该遵循严格的法律标准和证据规则,不能仅凭一些表面现象就作出处罚决定。案件胜诉,彰显律所专业实力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们的观点,判决撤销某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维护了当事人某公司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件的成功代理,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吉林吉天行(公主岭)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实力和敬业精神。在处理复杂行政诉讼案件时,该律所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从多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并在法庭上有力地为当事人辩护,这种专业素养值得企业和个人在面临法律问题时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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