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1970年3月15日出生,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人,毕业于中国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执业二十三年,办理过众多案件,其中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尤为引人注目。丰富的执业经历与资历万新强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他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开启了自己的律师生涯,先后在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和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于2017年成为律所合伙人,2021年元月被推举为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主任。他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商事、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业务。曾担任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国邮储银行蒲城县支行等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过多起金融纠纷案件。他办理过千余起各类案件,还处置过数起涉案总金额上亿元的银行、企业资产处置案件,成功回收过多起金额巨大的被列入呆坏账的贷款。此外,他还担任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办理过白水县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破产企业管理人的工作、渭南市XX金属镁有限公司清算破产案件。典型案例展示案例一:朱某(化名)故意伤害罪案朱某(化名)因故意伤害罪(致死),一审被判处15年,经万新强律师辩护,二审改判为14年。这一案例体现了万新强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案例二:孙某香(化名)拆迁行政协议案孙某香(化名)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某某(化名)拆迁行政协议一案,万新强律师代理此案,一审中院撤销了相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在行政诉讼领域,万新强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三:贠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案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万新强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在一审判决中,判定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然而,案件二审发回重审。面对这一情况,万新强律师并没有气馁,而是更加深入地挖掘案件细节,寻找有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在一审再审中,最终支持了一审对王某某(化名)的判决。这一案件的胜诉,不仅展现了万新强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更体现了他在面对复杂法律程序时的坚韧和执着。通过不懈努力,他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万新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负责,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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