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对于房产,若为夫妻婚后共同购买,通常按双方协商或评估价值进行分割。协商不成时,可考虑购房出资情况、双方对房屋贡献大小等因素。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车辆分割同理,根据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判定归属及补偿。存款、投资等财产,需提供证据证明其来源及归属,一般平均分割。对于其他贵重物品、家具家电等,也会依据使用情况、购买时间等综合判断分割方式。在分割财产时,应遵循公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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