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以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分割方式如下:首先,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其次,若房子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可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归属。再者,若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按揭房的分割需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登记情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地确定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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