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刑事构成要件如下:1. 侵犯客体: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赌博活动不仅危害个人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破坏社会秩序。2. 客观表现: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开设赌场则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用具等,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以赌博为业是指将赌博作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3.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单位或组织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 主观故意: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营利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并且意图通过赌博活动获取非法利益。认定开设赌场罪需综合考虑以上构成要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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