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可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主要有: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当事人自认无责,驾车离开事故现场;有酒驾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候处理,弃车离开且又返回;送伤者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送伤者就医,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离开现场且否认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应知情;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赔偿不足,未留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此外,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否认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形,也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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