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原告一般应当出庭,但存在特殊情况可由律师代理。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及夫妻感情状况等重要因素,需当事人亲自表达意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若原告因重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经法院许可,可由律师代理。律师需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原告参与庭审,阐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不过,即使有律师代理,原告仍可能需在某些关键环节配合,如提供个人陈述、回答特定问题等。总之,原告不出庭由律师代理有严格条件限制,需符合法律规定并经法院批准,以确保案件审理能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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