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如下:1. 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申请人主动放弃复议权利,经复议机构同意后,复议程序终止。2.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自然人主体资格消失且无权利继受人或继受人放弃权利,复议无法继续。3.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法人或组织主体变化后,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复议权利致程序终结。4.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经复议机构认可,复议就此结束。5. 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违法行为涉刑导致原行政措施性质改变,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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