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发生事故的情况下驶离现场,不构成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若确实不知事故发生而离开,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无需承担因逃逸而加重的处罚。但后续一旦被认定知道发生事故却未处理,比如接到通知后仍不配合,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关键在于能否证明不知事故发生这一事实。若能提供合理证据,如当时自身状态、周围环境等因素可证明确实不知情,通常不会按肇事逃逸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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