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需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以此证明双方感情已无挽回余地,法院在审理后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即便对方不同意,也可判决离婚。其次,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此时,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再次起诉时,要总结第一次起诉的经验教训,补充更有力的证据,增强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可能性。最后,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程序,按时参加庭审等。同时,也可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看是否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以促进离婚事宜的解决。总之,诉讼离婚虽一方不同意,但通过合理运用法律程序和提供有力证据,仍有可能实现离婚目的。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