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对于仍处于按揭贷款中的共同房产,有以下处理方式:首先,双方可协商决定房产归属。若协商一致归一方所有,该方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并负责办理房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其次,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例如,一方婚前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法院可能会根据出资比例及婚后还贷情况,判决房屋归出资方所有,同时由该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补偿金额包括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再者,关于房屋剩余贷款,无论房产判给哪一方,原则上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若一方承担全部剩余贷款后,可依据法院判决要求另一方分担相应份额。最后,在处理房产及贷款问题时,应及时通知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贷款还款的顺利进行,避免产生逾期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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