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茹律师,中共党员,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拥有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拥有高级合规师专业能力证书,还是《中小型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的起草人之一。她主要擅长执行、刑事辩护领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赢得了客户以及公检法机关的一致好评。专业领域与执业经历邢茹律师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历和卓越的成就。她不仅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的委员,积极为残疾人权益保障贡献力量;还是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委员会的委员,热衷于公益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此外,她曾担任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员,成功化解了众多纠纷,也是某市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格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的成员,为涉案企业的合规评估工作提供专业意见。擅长领域与案件处理能力邢茹律师专长于办理刑事辩护、特殊资产与重大执行案件以及二审再审类案件。自执业以来承办了近百余件诉讼案件,面对复杂案件,她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善于找到案件突破口。在维护委托人权益方面,她深知其重要性,能够灵活运用诉讼、非诉等多种途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在执行案件中,邢茹律师展现出了强大的能力。如北京某混凝土公司与中铁某地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她代理客户最终执行回款人民币2700余万元;商丘市恒大某公司与中铁某地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案,代理客户最终执行回款300余万元。在一些复杂的执行异议诉讼案和执行终本后案件中,她也能为客户争取到权益,如北京韩建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异议诉讼案,成功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某公司与北京某勘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终本后案,通过相应执行措施致案外人承担本案执行款人民币近50万元。在刑事辩护方面,邢茹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张某某(化名)故意伤害案是一起再审申诉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再审一审等程序,此前判决均判定张某某(化名)构成故意伤害罪。邢茹律师在再审发回后的二审阶段介入,经其努力,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其辩护观点,认定张某某(化名)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该案件还被纳入当地典型案例范畴并予以宣传。此外,龚某某(化名)故意杀人罪(“三刀女事件”)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她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被告龚某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毕某某(化名)开设赌场罪、杨某(化名)和李某某(化名)劳务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均因证据不足不起诉。其他专业贡献除了在诉讼案件中的出色表现,邢茹律师还在企业合规领域有着深入研究和专业见解。作为高级合规师和《中小型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的起草人之一,她深度结合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实际需求,广泛调研不同行业的合规实践,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中小企业合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助力企业建立健全合规体系,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总之,邢茹律师凭借其在执行和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在企业合规方面的贡献,在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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