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就不能再合法开车上路。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当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需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完成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所以,一定要重视驾驶证记分情况,避免达到12分影响正常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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