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土地继承问题较为复杂,需区分土地性质。若为农村宅基地,其所有权归集体,子女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继承人需满足本集体成员身份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房屋存续期间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若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耕地或草地等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家庭成员之一死亡,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继续承包。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若父母是以出让等方式取得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后继续享有相应权益。总之,要根据土地的具体性质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确定继承方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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