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先行查封,可采取以下措施:其一,及时掌握查封信息。尽快通过查询司法裁判文书网、不动产登记部门、动产登记部门等渠道,准确了解查封法院、查封金额、查封期限等详细情况,以便制定应对策略。其二,积极与查封法院及申请查封的债权人沟通。向法院说明抵押物上存在自身合法有效的抵押权,争取法院在执行处置抵押物时,依法保障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与申请查封的债权人协商,看是否能通过达成和解协议等方式,解决各方债务问题,避免抵押物被不当处置。其三,关注抵押物价值动态。若抵押物价值因市场波动等因素大幅下降,应及时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有效担保或增加担保财产,以保障债权安全。其四,加强对债务人的监督。密切关注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或实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制止。其五,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适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等法律程序。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作为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抵押物处置过程中能依法实现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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