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的房子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要回来。若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情形,比如受赠人故意实施伤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行为,此时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要回房子。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比如受赠人在赠与人生活困难时,拒绝履行扶养责任,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予要回房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若赠予时有附带义务,受赠人未履行,赠与人也可撤销。另外,若房产赠予未办理过户登记,且未经过公证,在房产实际交付前,赠与人通常可随时撤销赠予要回房子。行使撤销权要在法定期间内进行,一般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总之,父母赠予的房子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能要回来,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撤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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