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仍登记为双方名字,这种情况较为常见。首先,需明确该房屋的产权归属。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产权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协议执行。例如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若离婚协议未提及房屋产权归属,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产权变更至一方名下。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综合判定房屋产权归属。例如,若房屋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或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分割。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屋补偿款。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或分割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要求,准备好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屋产权证书等,以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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