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如下:1. 双方协商:首先,双方可自行协商房屋的归属及后续贷款偿还等问题。协商一致的,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归一方所有,该方承担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等具体内容。2. 法院判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房屋的购买时间、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 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可能判决房屋归一方居住使用,另一方获得一定经济补偿,贷款继续由居住方负责偿还。 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可能根据出资情况等判决房屋归出资较多或对房屋贡献较大的一方,同时未获得房屋的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及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对应的款项,剩余贷款由取得房屋的一方承担。3. 贷款处理:无论房屋最终归谁,对于共同贷款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按照上述协商或判决结果确定偿还责任。若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贷款偿还责任,可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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