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多种情形及相应方式:1. 协商解除: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如退款、返还房屋等,自协议生效时合同解除。2. 约定解除:合同中若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3. 法定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当事人可解除合同。解除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4. 行使撤销权: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等同于解除。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需依具体情况,遵循法定或约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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