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离婚证后,一般情况下财产已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了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形时仍可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查实后,会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并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另外,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也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总之,领了离婚证后并非绝对不能再分财产,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重新分割财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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