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订金”可以退,“定金”通常不可退。“订金”在法律上不具有担保性质,更多体现为一种预付款。交付订金一方主张退还订金时,若合同未实际履行等不存在违约情形,收受方应予以退还。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目的在于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在签订合同涉及定金或订金条款时,务必明确区分两者含义,谨慎考虑自身履约能力及交易风险,避免因一字之差导致权益受损。若对合同中定金或订金条款有疑问或担忧自身权益,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准确理解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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