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存在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一是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此类人员在诚信方面存在问题,可能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治理。二是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其严重违法行为表明其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基本要求,若成为激励对象可能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和不良影响。三是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多种情形。这些人员自身存在法律或道德上的问题,不适合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参与公司激励机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