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前各自首套贷款是可行的。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种情况在认定首套住房贷款时,需符合相关条件,如贷款购房时是否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等。各自首套贷款在税务申报等方面可按上述规定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操作,以减轻家庭税收负担。同时,在房产登记等方面,会按照各自购买房产的实际情况进行产权登记,明确各自权益。在后续涉及房产处置、贷款偿还等事务中,各自依据婚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及相关约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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