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情形如下: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可据此在章程中明确相关解散条件,期限届满或事由发生时,公司可依法进行清算解散。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时,需对原有公司的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安排,从而导致公司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当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采取吊销执照等处罚措施时,公司无法继续合法经营,应当解散。五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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