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成功判离:新规助力,专业护航在婚姻纠纷中,离婚案件往往牵动着当事人的心。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二次起诉离婚成功案例。 一、案件背景原告杨某某与被告邹某某于2018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后闪婚,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家庭琐事争吵不断。被告存在赌博恶习,且缺乏家庭责任感,在原告怀孕期间对其不闻不问。被告虽出具《保证书》承诺改正,却屡教不改。2022年10月,原告无奈带女儿回娘家,与被告开始分居。2023年10月,原告首次起诉离婚,因证据及分居时长等问题,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继续分居,毫无联系和好迹象。2025年7月,原告再次委托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的万伟律师团队提起离婚诉讼。 二、争议焦点1. 感情是否破裂:双方分居已超两年,且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是否符合法定应准予离婚情形?2. 子女抚养问题:婚生子一直由被告家庭照料,如何在保障孩子利益最大化前提下,确定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标准? 三、律师策略与代理意见1. 精准适用新规,锁定“应当判离”情形:万伟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代理律师在诉状和代理词中重点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通过提交第一次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并结合原告在广东工作的住宿证明、单位证明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自第一次判决后持续分居已满一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2. 全面举证,夯实感情破裂事实:代理律师不仅提交分居证据,还整理被告出具的《保证书》、双方长期争执的聊天记录、第一次离婚诉讼的开庭笔录等材料,全方位证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矛盾不断、被告存在重大过错等事实,有力回应被告“感情未破裂”的答辩意见。3. 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定抚养方案:考虑到婚生子自出生后主要由被告母亲照料,且在被告处就读,生活环境稳定。代理律师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不轻易改变其生活学习环境的角度出发,提出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的方案。这一方案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切合案件实际,被法院完全采纳。 四、办案过程庭审中,被告仍不同意离婚。万伟律师团队紧扣“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这一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向法庭清晰陈述原告的诉求和事实依据,并提交系统、完整的证据材料。面对被告的辩解,代理律师从容应对,引导法庭将关注点聚焦于法定的判离条件,最终说服合议庭采纳了原告的全部观点。 五、案件结果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全面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法院在判决中认定:“原、被告于2022年11月开始分居,至今已满二年,自上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共同生活亦未联系,分居亦满一年,夫妻关系未有任何改善……现本院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原告杨某某与被告邹某某离婚;婚生子由被告邹某某抚养,原告自2025年8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3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原告享有探望权。 六、典型意义1. 精准适用新法条,缩短诉讼周期:代理律师准确把握并成功运用了《民法典》关于“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应准予离婚”的规定,将原本可能需要多次诉讼才能解决的离婚纠纷,在符合法定条件后的一次诉讼中彻底解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久拖不判”的困境。2. 证据体系的构建至关重要:本案的成功,离不开对第一次离婚判决、分居证明、被告过错证据等材料的系统整理和提交。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是说服法庭采纳己方观点、认定感情破裂的关键。3. 以子女利益为核心确定抚养权:在确定子女抚养问题时,代理律师没有简单地“争夺”或“推诿”,而是立足于孩子的最佳利益,提出了符合实际情况的抚养方案,最终获得法院支持,体现了专业律师的社会责任感。这起案例为类似的离婚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精准运用法律新规、构建完善证据体系以及以子女利益为重确定抚养方案,都能在离婚诉讼中发挥重要作用,助力当事人妥善解决婚姻问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