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并不等同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而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在现行法律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婚外情关系中,双方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这种关系不受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保护,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不能按照合法婚姻的规定处理。例如,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一般会根据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定,而非像夫妻共同财产那样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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