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离婚时一般按以下原则分割:首先,看双方是否有关于房屋权属的书面约定。若有约定,依约定处理。其次,若无约定,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出资贡献。比如,双方各自出资比例,出资多的一方可能在分割时适当多分。再者,考虑婚姻期间房屋的使用情况等因素。例如,一方长期居住使用房屋,在分割时也会作为考量因素。然后,根据房屋的实际居住需求。若一方确实需要房屋居住,且条件允许,可能会优先考虑其居住权益。最后,对于房屋的分割方式,可协商折价补偿或者变价分割。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一般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房屋的归属及补偿方式等。总之,离婚时房屋的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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