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法院一般会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作为首要原则。首先会考量孩子的年龄与意愿。若孩子已具备一定认知能力,其意愿会被适当参考。比如,年满八周岁的孩子,其真实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具有重要分量。其次是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条件。包括经济状况,能否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与教育环境;生活环境,如居住条件、周边配套设施等;教育背景,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以及个人品德、健康状况等。再者是父母双方的抚养意愿及与孩子的感情。积极主动抚养孩子、与孩子感情深厚的一方,在抚养权争取上更具优势。另外,孩子长期的生活环境与成长氛围也很关键。尽量维持孩子熟悉的生活模式与环境,对其身心健康发展有益。通常情况下,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将两个孩子抚养权判给另一方。总之,具体判决会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全面权衡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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