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承包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承包人需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经过修理或返工后仍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2. 工期延误: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需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比如支付逾期违约金,若因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额外费用增加,如租赁设备超期费用等,也应予以赔偿。3. 转包或违法分包:承包人不得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否则,转包或分包合同无效,承包人还需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4. 擅自更换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可能需支付违约金,还应按要求及时更换回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5. 施工中侵权: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对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6. 不履行保修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若不履行,需承担维修责任及因延误维修给发包人造成的扩大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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