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存在显著区别。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统一管理与控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但在法律上是独立的主体。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控制更为直接和全面,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基本围绕总公司指令开展。而总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通常通过股权等方式间接进行,子公司在经营决策等方面有较大自主权。总公司与分公司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总公司与子公司是控制与被控制但又相对独立的关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