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具体认定时,需依据财产取得的时间、方式、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判断。对于涉及财产性质争议的案件,应遵循法律规定,结合具体事实证据,准确界定财产归属,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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