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房产的处理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般会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如何分割,如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双方同意将房屋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若涉及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总之,离婚房产的处理要综合考量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地确定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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