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有着明显区别。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在实践中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交付订金后,若支付方违约,收受方应将订金返还;若收受方违约,只需返还订金本金,无需双倍返还。而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总之,订金和定金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在签订合同支付款项时,务必明确是“订金”还是“定金”,避免因概念混淆导致自身权益受损。若要确保合同履行的担保效力并获得更有力的法律保障,选择约定定金更为妥当。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