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登记保存。登记保存是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为防止证据损毁、灭失等情况,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进行登记保存的措施。它具有一定的法定性和程序性要求。行政机关采取登记保存措施,需有合理的理由,如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等情形。并且要遵循相关的审批程序,一般需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被登记保存的物品。行政机关对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妥善保管,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若最终认定该物品与案件无关,应及时解除登记保存措施。登记保存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对于保障行政机关顺利开展调查、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具有重要作用,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手段。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