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赔偿问题往往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权益就可能受到损害。杭州谢滢律师成功代理一起交通事故再审案件,实现逆转,让家属全额获赔,为受害者家属讨回了公道。案件详情此次案件中,谢滢律师代理的是四位因亲属王某交通事故身亡而索赔的家属。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险,同时还在某汽车服务公司购买了“机动车第三者统筹”。原审判决结果让人意想不到,竟然让保险公司和统筹公司按比例各赔一半。然而,由于统筹公司诉讼众多,已无财产可供赔付,这使得家属们迟迟无法得到剩余赔偿,权益遭受严重影响。面对这一困境,家属们委托了经验丰富的谢滢律师。谢滢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接到委托后,立即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核心争议焦点剖析“机动车统筹”的性质界定“机动车统筹”到底算不算商业保险?它能否替代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这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之一。谢滢律师紧扣法律规定,精准指出某汽车服务公司并非保险公司,“机动车辆统筹单”也不是保险合同,“统筹三者险”更不是“商业三者险”。依据《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赔偿顺序明确为“交强险—商业险—侵权人”,统筹公司并不在法定赔偿顺序之内。这一精准的定性,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赔偿顺序的确定难题赔偿顺序如何确定?保险公司和统筹公司应按比例分担,还是保险公司应先行全额赔付?这也是困扰案件走向的关键问题。谢滢律师在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后发现,某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的保单明确约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我司赔付”。基于此,谢滢律师主张保险公司应在商业险限额内全额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因车主另购统筹而减轻自身责任。律师突破点与精彩辩护精准定性“统筹”性质谢滢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紧扣法律条文,清晰阐述“机动车统筹”与商业保险的本质区别,有力地论证了统筹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观点。其专业且严谨的法律分析,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清晰准确的认识。厘清保险合同约定谢滢律师充分利用保险公司保单中的明确约定,向法庭强调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履行全额赔付义务。通过详细剖析保险合同条款,进一步强化了家属方的诉求,为成功逆转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最终判决结果再审法院采纳了谢滢律师的观点,撤销原判中关于保险公司与统筹公司按比例赔偿的判项,改判某保险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外,按7-0%责任比例赔偿;某汽车服务公司作为统筹服务提供方,不承担本案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维持再审判决,家属最终成功获得全额赔偿,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律师贴心建议对受害人及家属而言在交通事故中遇到“机动车统筹”一定要提高警惕!要清楚认识到统筹并不等同于保险,统筹公司的赔付能力毫无保障。务必坚定要求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全额赔付,绝不能让保险公司将责任“甩锅”给统筹公司。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车主而言购买“统筹”并不能替代商业三者险,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面临巨额自付风险。安全面前,省钱的念头千万要不得,务必选择正规保险公司投保,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杭州谢滢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不懈努力,成功为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的经验和建议,对于广大交通事故受害者及车主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大家在类似情况下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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