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走诉讼程序,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和理由。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结婚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并安排开庭时间。开庭时,双方需到庭参加诉讼,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进行举证、质证。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及证据作出判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次起诉;若判决准予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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