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离不了”到“判得准”:李德才律师巧用《民法典》新规化解离婚难题 一、案件详情在婚姻的世界里,并非每一段旅程都能顺遂走到终点。原告兰某的再婚生活,就遭遇了这样的波折。2008年,兰某与被告帅某相识并开始同居,同年他们迎来了爱情的结晶,育有一子。次年,二人补办了结婚登记。然而,性格上的差异逐渐成为他们婚姻路上的绊脚石,自2019年起,双方开始分居生活。2021年2月,兰某鼓起勇气首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却因证据不足,未能如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无疑给兰某的离婚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关键时刻,李德才律师接受了兰某的委托,为她的离婚诉求全力以赴。李德才律师深知《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关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及“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是法定的离婚要件。于是,他指导当事人持续收集、固定分居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力求形成完整且有力的证据链。2022年2月,李德才律师代理兰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他系统梳理了自2019年起的分居情况,以及2021年判决后持续分居满一年的完整时间线。这一梳理,让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更加清晰、坚实。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抗辩,李德才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分居状态持续且难以挽回。同时,他还查明了双方婚后共同购置的商品房,虽登记在被告名下,但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当事人保留了财产权益主张空间,全方位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最终判决经过严谨的审理,法院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作出如下判决:准许原告兰某与被告帅某离婚;婚生子由被告帅某抚养,原告兰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兰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核心理诉求终于获得了支持,她也得以迈向新的生活。 三、案件启示本案堪称典型的“二次起诉离婚”案件,其难点在于首次起诉败诉后,如何突破“感情破裂”的举证瓶颈。李德才律师在当事人首次起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的不利局面下,没有选择简单重复诉讼路径,而是深入钻研《民法典》新规定的离婚法定情形。他巧妙地以“分居满二年”叠加“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的双重法定要件构建证据体系,并指导当事人在判决后持续固定分居事实。最终,这一策略成功促成法院直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不仅成功破解了“离婚难”的司法困境,更充分展现了李德才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精准把握法律要件、以证据推动裁判的卓越专业能力。通过持续性的证据积累和法定要件的严密论证,他将当事人的婚姻僵局转化为可执行的司法裁判,实质性地解决了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纠纷,为当事人开启新的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一案例也为众多面临类似离婚困境的人们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启示。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