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已作出的制裁措施,具有惩戒性。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主要是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防止危害后果进一步扩大,侧重于纠正违法行为的状态。它通常是在行政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为及时制止违法活动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并非最终的处罚决定。其目的在于避免违法行为持续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为后续准确认定违法事实、作出恰当处罚奠定基础。行政处罚一般会有明确的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具体处罚种类,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本身并不具备这些典型的处罚性质内容,更多地是起到紧急制止违法状态的作用,所以不能将其认定为行政处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