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达民律师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兼具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与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执业前,他曾在公安、法院系统工作四年,深刻理解司法实务运行逻辑、证据审查标准及裁判思维。现执业于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与突出的业绩,在执业三年内即晋升为事务所合伙人。他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纠纷。案件背景:婚姻中的财产纠葛原告与第三人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然而,婚后原告发现第三人自2019年起与被告保持长期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被告转账,累计赠与款项8万余元。原告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三人的赠与行为建立在婚外情基础上,有违社会公序良俗,严重损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于是委托黄达民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全部款项。案件难点:多重挑战待解此案作为赠与合同纠纷,面临诸多挑战。被告抗辩款项性质为KTV服务小费、代付购物款、赌资等,并非赠与性质。同时,需要调取完整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来证明款项性质和金额。此外,还需论证婚外情赠与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代理思路与策略:精准出击黄达民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首先,他向法院申请调取第三人微信、支付宝完整转账交易明细,梳理出2019年12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的全部转账记录,统计出微信转账84笔58,756.1元、支付宝转账及代付31笔24,314.73元,合计83,070.83元,并锁定了如2020年5月20日转账“520”等表达爱意的特殊数字,直接证明赠与性质。其次,针对被告的抗辩,黄达民律师进行了精准驳斥。对于“服务小费”抗辩,指出被告上班时间为下午6点至凌晨2点,而大部分转账时间不在该时段内;对于“代付购物”抗辩,因被告未能提供退货退款证据而予以驳回;对于“赌资”抗辩,由于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也不成立。再者,黄达民律师援引公序良俗原则,强调第三人向被告表达爱意,严重违反《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论证婚外情赠与行为违背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民法典》第143条,确认该行为无效。最后,他阐明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分割,双方无法划分个人份额,因此第三人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全部无效,被告应全额返还。裁判结果:正义得以伸张贵州省某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黄达民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第三人赠与被告款项82,974.93元的行为无效,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原告82,974.93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未返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自2023年1月25日起至全部款项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937元由被告负担。这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财产损失,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裁判参考。黄达民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让正义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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