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丈夫不管孩子欲离婚,需收集多方面证据。首先是其对孩子照顾极少的证据,比如孩子生病时其未陪同就医,孩子重要成长阶段其缺席等相关记录,像医院的诊疗记录、学校活动的照片或视频等。其次是丈夫明确表示不管孩子的言语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其中需体现其对孩子不管不顾的态度。再者是邻居、老师等证人证言,证明其长期对孩子缺乏照料。还可以收集其经济上对孩子投入极少的证据,如家庭支出记录中孩子相关费用占比极低等。另外,孩子的陈述也可作为参考,若孩子能清晰表达父亲对自己关心不足,且该陈述与其年龄和认知相符,也有一定证明力。收集这些证据有助于在离婚诉讼中,有力证明丈夫在孩子抚养问题上存在重大过错,从而为自身争取更有利的抚养权益和财产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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