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与方式:原则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认定很关键。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都属于共同财产。房产方面,如果是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能会考虑房屋出资情况、双方居住需求等因素来确定归属及补偿方式。车辆等其他动产同理。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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