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产品的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保险产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具有现金价值,那么该现金价值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通常有协商和诉讼两种。协商时,双方可就保险现金价值的分配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于具有理财性质的保险,若其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这部分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相应分割。而以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如婚前购买且明确为个人财产的保险,其权益通常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另外,若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特定第三人,那么保险金应归受益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进行分割。总之,离婚时保险产品的分割要综合考量保险的性质、购买资金来源以及受益人的指定等因素,以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如何进行合理分割。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