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后共同建造的房屋分割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与原则。首先,确定房屋的性质与产权归属。若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基于共同的意愿、共同出资建造而成,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考虑分割方式。常见的分割方式有协商分割与法院判决分割。双方能够就房屋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份额。若协商不成,则需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如双方对房屋建造的贡献大小,包括出资比例、出力程度等;双方的居住需求;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等。一般来说,可能会采取实物分割,即按照房屋的实际状况进行划分;也可能采取折价补偿,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相应补偿;还可能通过拍卖房屋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总之,婚后共同建造房屋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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