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有贷款的房屋分割,首先确定房屋产权归属。若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屋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且有贷款,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房屋的归属及贷款承担方式。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屋归属,并确定由一方或双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总之,离婚房屋有贷款的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保障双方权益为宗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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