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的舞台上,服务合同纠纷如同隐藏的暗礁,随时可能让企业的航船陷入困境。而曲宁宁律师团队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策略,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深圳市*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中,成功帮助科技公司驳回银行全部核心诉求,书写了一场精彩的商事争议解决传奇。市场经济里,服务合同履行中的费用结算争议屡见不鲜,特别是涉及宣传服务这类弹性成本项目时,双方的博弈更是激烈。在本案中,某银行与科技公司于2021年先后签订两份《合作协议》,约定开展乘车码引客活动,银行预先支付总费用58万余元。然而,合作期满后,双方在宣传费结算问题上产生了重大分歧。银行认为宣传费为固定包干价7万余元,要求科技公司退还所谓“未实际发生费用”7万余元并开具对应发票;而科技公司则提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银行要求追加了宣传服务,实际产生宣传费21万余元,且已按协商方案退还部分款项,银行反而应补足剩余宣传费。曲宁宁律师团队接受科技公司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全面细致的工作。他们深知,在这场纠纷中,合同条款和沟通证据是解开谜团的关键。首先,律师团队针对合同条款进行了深度解构。他们像一群敏锐的侦探,在合同的字里行间寻找线索。经过仔细研究,发现协议中明确约定宣传费按CPM单价计费,且备注“2折换购价值35W的曝光”,这就表明宣传费并非银行所主张的固定包干价。这一发现,为案件争议焦点的界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接着,律师团队全面梳理双方沟通证据。他们从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中提取关键信息,构建起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证据显示,银行在宣传费即将超支时,多次指示科技公司“继续上线”“费用最后结算”,并且未对21万余元的实际宣传费金额提出异议。这充分证明双方已就宣传费结算达成了实质性变更合意。在仲裁审理阶段,律师团队围绕核心争议展开了有力抗辩。他们就像战场上的勇士,坚定地捍卫着科技公司的权益。一方面,明确合同约定的宣传费计算方式,指出银行主张固定包干价没有合同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呈现完整的沟通记录,论证科技公司已按银行指示履行了宣传义务,超支费用的产生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且银行已实际享受了全部宣传服务。同时,针对发票开具争议,律师团队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兼顾了程序合规与实体公正。最终,深圳国际仲裁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主要代理意见。裁决科技公司仅需开具7万余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驳回了银行要求退还7万余元费用的核心诉求,同时全面驳回科技公司提出的反请求,为双方的争议作出了公正的了结。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意义非凡。对于科技公司来说,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从更广泛的层面来看,这充分体现了曲宁宁律师团队在商事争议解决中的专业素养。从证据梳理、法律分析到仲裁代理,每一个环节都彰显了他们精准把控争议焦点、有效构建抗辩逻辑的专业能力。为企业在商事合作中的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也让我们看到了专业律师在复杂商业纠纷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未来的商业活动中,企业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和挑战,而像曲宁宁律师团队这样的专业力量,无疑将成为企业可靠的后盾,助力企业在商海的波涛中平稳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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